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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参与2018年度专项...

更新时间:2018-08-16 11:08:29点击次数:16332次

按照有关规定,拟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市国有企业监事会2018年度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任务

2018年度专项监督检查项目预算总计人民币10万元,检查对象为城投集团子公司洛阳海泰投资有限公司、旅发集团子公司洛阳顺途航空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其中海泰公司资产总额70169万元,预算控制金额为6万元;顺途公司资产总额6141万元,预算控制金额为4万元。报价不能超过预算控制金额。

二、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内容为2016年元月至201712月期间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企业财务情况,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

备注:除规定的检查期间外,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资质要求

凡参与询价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执业证书原件或公证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三)须提供最近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年报(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四)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是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工作完成时限

承担检查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须在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检查工作,编写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出具合规的审计报告。

五、询价文件要求

参与询价的会计师事务所至少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全部密封报送:

(一)封面格式:项目名称、服务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加盖公章,下同);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符合以上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四)法人授权书;

(五)工作实施方案;

(六)检查收费报价。

六、询价截止日期

请参与询价的会计师事务所务必于2018824日下午17时前,将合规的密封报价文件送至洛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名地点:洛阳市新区市政府办公大楼1515A0

联 系人:李红伟

联系电话:0379-63936656


洛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81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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