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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国资委2016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更新时间:2017-01-25 10:23:00点击次数:44914次

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国资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11-2016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洛阳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

一、概述

2016年,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以及《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655号)等文件精神,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围绕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依法监管、从严治党等委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委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群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充分发挥国资信息对上级领导决策、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洛阳市国资委历来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打造服务型政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豫政办〔201686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655号),制定《洛阳市国资委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公开的原则、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方式和时限,各科室职责分工以及台账等。

(二)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洛阳市国资委围绕洛阳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深化地企合作、加快推进驻洛央省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依法监管等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三)强化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委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根据委工作重点的变动及公众关注点的变化,及时进行改版,以便更好地服务于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建立“河洛国资”微信群,倡议委工作人员以及企业人员入群,在群里发布国资监管动态信息,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二、国资监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计120条,回应解读公众关注热点3次,通过110联动、网民诉求、连线政府等诉求平台回应群众诉求100余件,向两办信息科报送政务信息50余条,在洛阳日报社刊登专题报道15篇,参加洛阳广播电视台在线访谈节目2次。其中,通过委门户网站公开规范性文件22件,更新政务动态48条。所公开信息内容,主要涉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深化地企合作进展、驻洛央(省)企“三供一业”工作进展、市属企业脱钩改制、企业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纪检监察等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经核查4件都不在市国资委公开范围内,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予以回复,按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6年度市国资委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市国资委虽然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上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和许多工作,但离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及公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公开质量还不够高,仍存在公开不全面、公开但信息难以查找获取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延伸;三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四是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不够丰富多样。随着智能化手机的普及,微博、微信等手机应用程序正在逐渐取代传统的媒体成为新的消息发布渠道,信息公开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拓展信息发布方式的多样化。

2017年,将继续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及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体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把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以公开促廉政作为努力的方向,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介的外围合作,通过专业媒体的力量公开国资监管工作信息。

二是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2017年继续围绕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依法监管、从严治党四个方面核心工作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三是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努力掌握并自觉运用互联网新闻宣传规律,使互联网成为对外宣传工作的新渠道。

(编辑:洛阳市国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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