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信心信念抗击新冠疫情 市国资委履行国资责任支持实体经...
更新时间:2020-03-15 15:00:35点击次数:21146次
坚定信心信念抗击新冠疫情 市国资委履行国资责任支持实体经济全面发展
——抗疫情减房租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实体经济全面发展的意见》(洛政〔2020〕5号)、《关于印发洛阳市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文旅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洛疫情防指〔2020〕11号)、《关于印发洛阳市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洛疫情防指〔2020〕15号)的工作要求,为使减免中小微企业、服务业企业和文旅企业房租政策落到实处,市国资委特制定政策解读,确保承租企业免房租政策全覆盖。
附:政策解读
1、问: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作为出租方的国有企业具体包括哪些?
答:是指洛阳市国资委监管的12家企业以及各级国有独资、全资子公司。这12家企业为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农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水利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弘义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洛阳人造板厂有限公司。
2、问:哪些承租企业可以享受此次房租减免政策?
答:凡租赁第一条所指企业经营用房、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服务业企业、文旅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均可享受此次房租减免政策。
3、问:免收租金的时间范围是哪几个月?
答:中小微企业、服务业企业免收2020年2、3月的房租;文旅企业疫情停业期间免缴房租,恢复营业后3个月内按50%收取房租。承租企业既属于中小微企业或服务业企业,又属于文旅企业的,按照文旅企业政策执行。
4、问:免收租金的程序包括哪些?
答:符合条件的承租企业按照政策免缴房租,已交纳租金的予以退还或者顶抵其他月份租金,待疫情过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免房租的补充协议。
联系电话:
洛阳市国资委 0379—63938582
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379—65902003
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379—65921701
洛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379—63923839
洛阳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0379—69862011
洛阳水利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379—69800958
洛阳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0379—65266761
洛阳弘义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0379—63082677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379—65950778
洛阳农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379—65511001
洛阳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0379—65996901
洛阳人造板厂有限公司 0379—63356491
洛阳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 0379—65616001
附件一:洛政〔2020〕5号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实体经济全面发展的意见